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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臭又长的“裹脚布”是如何成为“信仰”的

时间:2023-07-12 08:22:19      来源:悠然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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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臭又长的“裹脚布”是如何成为“信仰”的

“缠足”又名裹小脚,是在女性幼年时就将其脚趾内折并用布紧紧缠裹。在人为让脚畸形“变小”的同时,也为女性带来伴随一生的残疾和折磨。那么这种残忍的陋习,是如何产生并兴盛为“信仰”的呢?

缠足第一次“有名”的出现,是在五代时期南唐李煜的后宫中。一个叫窅娘的宫女,用帛缠足让脚纤小弯曲“作新月状”(类似现在芭蕾舞鞋的效果),以便自己跳起舞来“回旋有凌云之态”更具美感,进而获君王宠爱。


(资料图)

窅娘的成功,不仅让宫嫔们纷纷效仿,裹脚之法很快也走出了内廷,在各教坊勾栏流行起来。不过从流行的“圈子”,也不难看出这一时期缠足的名声并不怎么样 – 不正经的女人才缠足,它的普及以及接受范围也是相当小的。

不过到了北宋,因缠足后行动不便而致女性“摇曳生姿”的病态美,已让官绅大夫们欲罢不能了。虽然还是不能容忍自己妻女缠足,但不少人已不再反对自家的侍妾们这么做了。文豪苏轼也为此作《菩萨蛮》,咏叹缠足之美。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南宋时期缠足习俗又得到进一步的传播。不仅被中上层家庭更为广泛的接受,它的名声也得到了“改善”。缠足带来的“小脚”之美,已经成为了当时社会界定女性之美的标准之一。

例如南宋后期,缠足已是都城妇女让自己显得美貌得体的一种必备要素,时称“杭州脚”。当时文章描写女性美时就有“一妇人颜色洁白,著皂弓鞋,踽踽独行”之类的句子。

不过这时的“小脚”和后世的“三寸金莲”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南宋时期的缠足大多还只是用布紧裹以让脚更为“纤直”,尚未将脚趾内折,以畸形来换取视觉上更小的效果。

蒙古入主中原后,文化上的差异让蒙元贵族们一时接受不了“小脚之美”,因此元廷严禁蒙古女性向中原“学习”。不过出于稳定的考量,元廷也并未干涉汉族的这种缠足习俗。

由此缠足在蒙元时期得以继续发展,并在两个方面被进一步地拓展。

其一,开始将缠足从“美”上升到“德”的层面。

虽然已投降了外族,但中原士绅们为了表明自己的“操守”,以及与蒙古人的“华夷之别”,越来越倾向于让自家妻女缠足。同时这些掌握话语权的人,开始将缠足宣传为坚守“祖制和传统”的苦修。

这让缠足的名声得到了根本性的逆转,原本“不正经”的女人才做的事,成了正经女人该做的事儿。这也让缠足获得了更为广泛地传播和接受。

其二,因为传播和接受范围的扩大,人们对于缠足的追求开始病态 – 追求更小

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女性被缠足的起始年龄越来越小,每日裹脚的时间也越来越长直至不再放开。而且裹得也越来越紧,为此不惜人为造成发育畸形(例如脚趾挤压错位)。

到了明朝,缠足不仅成为正经妇女的必备属性,又有了新的变化。

因为人的生理限制,简单的裹缠已无法进一步缩小脚的尺寸。为迎合士绅们对“小”的追求,人为制造残疾成了常态的做法。

通过强力缠裹迫使足背非正常弓起、将脚趾内翻等“折骨缠”的方式,进一步降低脚的纵向尺寸。这在实现“三寸金莲”的同时,也给女性带来的永久性的残疾和痛苦。

虽然此时的“小脚”已经丧失了所谓的“视觉美感”(这里不贴图了,大家可以自行搜索查看)。但是士绅们却通过掌控、创造“畸形”获取了另类的快感,甚至为此组织“赛脚会”,选拔最具“美感”的“金莲”。

所谓对“美”的追求和“传统”的坚守,至此彻底暴露其病态的本质。

满清入主中原后和当年的蒙古人一样,接受不了“小脚之美”,因此严禁满族女性缠足。另外,为了加强自身的统治,满清也试图通过改变文化习俗的方式,来促使中原汉族进一步地顺服。相关措施一个是针对男性的“剃发留辫”,另一个则是针对女性的“禁止缠足”。

“留发不留头”的恐怖手段最终迫使士绅们剃头结辫,但是对于缠足清廷却没有使用强制性手段。这不但让此习俗得以保留,也让士绅们又给它加上了一层更为光鲜的外衣,进而被更为广泛和深入地推行。

康熙七年,刚刚夺取大权的皇帝为了缓和各个层面的矛盾,下诏废止了不少禁令,“禁止缠足令”即在其中。

对于秉承“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数千年的士绅来说,剃发留辫无论怎么说都是背叛和屈辱。因此他们就给缠足强行披上“男降女不降”的道德外衣,通过意淫来自我安慰(鲁迅的《我的节烈观》对这种心态有详细描述和分析)。

脚的大小不仅成为衡量美丑的标准,还成为界定女性道德乃至贞洁的要素,裹脚也就此成为社会难以撼动的精神信仰。

士绅们自然也进一步陷入了痴迷“小脚”的病态狂欢中。

例如扬州文士陆无从作《嘲旗足》一诗 – “怪底风流谁氏女,不谙缠足善梳头”,专门嘲笑不缠足的满族妇女。

方绚为了方便“同好”赏鉴,写了本书《香莲品藻》。不仅将“小脚”分为四照莲、钗头莲、单叶莲、穿心莲等十八种类型详细介绍,还按照“优劣”细分为九品,甚至还列举了各类把玩脚、鞋的变态方法,而这书在当时很受追捧 ……

社会各阶层汉族女子,不仅不用参加体力劳动的富家大户女子全都缠足,普通家庭如果不是一个男丁也没有,只能依靠女性干活养家,也都尽可能地缠足。甚至不少家庭到了宁愿让女性跪地爬行劳作,也要缠足的地步。

汉族女性也就此陷入了自小被缠足强制残疾,长大后又不得不亲手摧残自己女儿的悲惨循环之中,直到“洋夷”带来了新的文化和观念。

清末由于列强轰开了的大门,满清也不得不迎来大量外国传教士。这些传教士除了到处宣传福音,招募教徒外,还普遍反对社会上的传统观念和习俗,例如尊卑、祭祀、缠足等等。

1874年英国传教士麦克高望在厦门成立了“天足会”,开始向社会宣传反“缠足”思想。1878年立德夫人在上海、无锡、苏州、扬州、镇江、南京等地设立“天足会”,并大量印发相关宣传册 ……

在他们的带动下,不仅“天足运动”逐渐兴起,越来越多的汉族有识之士也主动加入其中,他们不仅在各地组建各类“不缠足”民间组织,还将反缠足和推广新式教育相结合,进一步破除根深蒂固的缠足观念。

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

最终清廷也被带动,1902年和1905年慈禧太后两次颁布劝禁缠足的懿旨,反缠足运动开始步入快车道。

但是那帮旧士绅们仍在做着抵抗。

他们一方面站在道德制高点以维护祖制、传统,来反对洋夷的“文化侵蚀”和干涉。另一方面又用卑劣的手段来阻止新观念的传播。

例如民国初年,一些乡绅们组织流氓当街强扒裹脚妇女的鞋袜,理由则是响应政府号召破除“陋习”。各地被无端羞辱的妇女多有自杀,而士绅们又反过来利用这些事来抵制民国政府的禁缠令。

直至新中国成立,彻底铲除了这帮余孽,加之教育和新观念的进一步推广,缠足才被真正抛入历史的垃圾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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