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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2日,中金基金公告,包括GLP 普洛斯资本投资 4 号香港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北京朗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朗和首熙基础设施策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在内的投资者作为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定向扩募的投资者,其持有的扩募份额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 3 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的要求办理完成限售业务。
场内份额限售份额总量为327,719,955份,除了GLP 普洛斯资本投资 4 号香港有限公司-自有资金的场内份额限售期限为60 个月外,其余的投资者场内份额限售期限均为6个月。本次限售申请生效时间:2023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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