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资料图】
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66,196,905.82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2,417,004.7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当年实现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175,304.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98,968,430.67元,减去报告
期已分配2021年度现金股利103,869,2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814,274,534.97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
利润分配总额及比例,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14,274,534.9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41,00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
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同意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
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
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之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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