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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有效落实惠企政策,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合肥市财政局印发《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城乡建设部分)》,对智能建造、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既有建筑改造、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加快升规入统、激励企业扩大规模等涉及城乡建设部分的产业政策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审核及兑现程序进一步明确。值得一提的是,智能建造发展首次获得产业政策激励。
实施细则显示,在支持智能建造发展方面,对智能建造领域相关软件、上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智能化设备等方面转型升级投资额100 万元(含)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等建筑业企业进行奖补,按投资额的 20%给予最高 200 万元补贴。
同时,对新建民用建筑达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根据建筑面积分别按100元/㎡、150元/㎡、50元/㎡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对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面积5000m2以上,改造后节能率达到20%的,按核定的改造建筑面积20元/m2(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项目补助标准另加3元)补贴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奖励。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小微企业通过“政信贷”产品获得1年期以上(含1年)、2000万元以内贷款的,给予50%最高50万元利息补贴。对建筑业企业当年入统且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建筑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且营业收入利润率不低于全市行业平均水平的,分档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最高200万元奖励,200亿元以上每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记者 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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